人民的名义大结局 所有腐败者和非法经营人判决都在这里(组图)

人民的名义大结局 所有腐败者和非法经营人判决都在这里(组图)

《人民的名义》这部剧反映了百姓的心声,也展示了检察官的正义形象,最重要的是让我们的官员思考如何真正为人民服务,而永远不只是纸上谈兵。它是剧情片,更是警示片,值得学习。

人民的名义52集大结局,所有腐败官员和非法经营人判决如下!

欧阳菁:受贿罪依法判决有期徒刑十年。

高小琴:行贿罪,非法经营罪,判刑15年,没收个人人民币七亿,罚金十二亿。

展开全文

王文革:绑架罪,依法判刑十二年。

蔡成功:行贿罪 依法判刑十年。

刘新建:行贿罪 受贿贪污罪,判刑无期徒刑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陈清泉:受贿罪,玩忽职守罪,判刑十八年。

肖钢玉:受贿 滥用职权罪,判刑十二年。

程度:行贿 受贿 徇私枉法罪,判刑十八年。

赵瑞龙:行贿 非法经营 故意杀人罪,判处死刑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赵德汉:受贿 滥用职权巨额来源不明罪,判处无期徒刑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高玉良:受贿滥用职权,开除党籍,判刑十八年,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赵立春,受贿滥用职权罪,开除党籍,判处无期徒刑,没收个人财产。

来源中华网)返回搜狐,查看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