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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销号公示-反馈问题31】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1整改情况公示
发布日期:2017-12-23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 字号:[ ]

  根据《宜昌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责任分工》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。西陵区已完成序号31号反馈意见整改任务,现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7天。公示时间: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。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,于2017年12月30日前致电或邮寄至宜昌市西陵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管理科,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,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。

  邮政编码:443000

  邮寄地址:宜昌市西陵区翁家堰15号西陵区环保局

  联系方式:

  区环保局: 李萌  电话:0717-6755830

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

  2017年12月22日

  一、反馈意见

  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“五位一体”、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要求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将环境保护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,推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。

  工作任务及措施

    1、坚持定期研究环保工作。

     

      2、是高度重视生态市民建设。

      3、是加强绿色发展理念教育。

      三、工作成效

      区委、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,坚持习近平总书记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生态环保理念,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,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推动全民参与生态环保,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。

      区委常委会、政府办公会、专题办公会对涉及环保的工作进行研究部署,形成会议纪要,由区委、区政府督查室进行专项督办。2017年4月,我区即着手对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,拟定责任清单,并及时召开全区环委会进行安排部署。

      我区成立了生态市民建设领导小组,由区委书记挂帅,全区各部门为成员单位,全面推进生态市民建设。印发了《西陵区2017年“生态市民”建设工作任务清单》,列出工作清单,明确了目标任务,每个月均安排生态市民建设的相关活动。开展了“争做生态市民,共建文明西陵”的评选活动,对环保达人、环保小卫士、环保家庭、生态示范单位、优秀公益环保组织进行了表彰,编写了《生态好公民》系列教材,全国近百家媒体对我区的生态市民活动进行了宣传报道。

      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全区各项工作中,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。区委中心组学习邀请上级环保部门领导、专家到我区进行环保专题培训宣讲,依托生态市民建设,将绿色发展理念推向社区、农村、学校、企业,形成人人参与生态环保,人人参与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
      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提升政治站位,推动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强化全区各级党委、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坚持环境保护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,建立各级党委、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,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。

      四、下一步工作计划

      坚持长期把生态环保放在突出位置,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,实施环境保护源头控制,统筹推进经济环境协调发展,抢占绿色发展制高点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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